9月29日下午,全市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会议在扬州运河大剧院召开。会议传达解读了国家档案局10号令等文件精神。市档案局副局长薛晓军出席会议,城控集团、运河文投集团、扬子江集团等20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扬州运河大剧院。在布置一新的剧院档案室内,剧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档案管理的相关情况,展示了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基建档案等相关资料,并就下一步档案管理数字化等内容进行了介绍。据了解,自2017年剧院投入基建施工以来,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已完成工程建设期档案整理工作。2021年4月试运营以来,剧院已建成硬件设置完备、管理制度健全,档案条目分类齐全、人员分工协作明确的管理模式,为开发利用好档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薛晓军要求各企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根本遵循,继续保持企业档案工作发展良好势头,突出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企业档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要切实发挥作用,促进各企业交流协作,积极融入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进程,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科创名城建设,不断推动我市企业档案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